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)在2007—2019年不断修订的过程中,始终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。其中一条修订意见是取消“三需要”条款,删去了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“(试读)...